劉必榮 談判精華課
談判的目的是解決僵局,但在解決僵局前,你要先創造僵局(只有你一個人感到還不夠,要大家都感受到),維持僵局
一般學者認為的談判需要包含
1.有動機,希望達成的東西或提出要求,創造僵局也是為談判提供動機。
2.有當事者,這表示你必須有代表利益的一方出來談,如果類似一個網路運動沒有一個領頭,就很難談成
3.有個結果,結果可以是達成、破局或是繼續談判
4.雙方都有移動立場,如果有一方完全放棄立場,那叫做投降
而當談判有些事想做卻可能受阻礙時,一種可能是造成既定事實:先切斷溝通管道,造成既成事實
而談判時搞懂你要什麼,排出must want give,也要了解這個是誰的排序,也不要去用你的排序猜別人的排序,最後記得排序是有可能會變的
談判常見有幾種回應法:贊成、反對、提出其他提案、不回應,不回應通常用在事件上,換取時間;而數字的談判最好是要提出其他方案,以免落入下風,例如老闆開價500,然後再降成450,以商業的禮尚往來,就變成己方落入輿論跟矛定效應的弱勢
談判本質上是權力遊戲,所以一定要先從籌碼看起,看誰破不起
談判過程對於對方的回應也不必要全部回應,可以先一部分,在看對方反應,如果對方繼續追問,也可以使用yes,but 句型提出對應要求(也許是要求下貨數量增加,需搭配其他購買等)
談判理論有一個很重要的,除非自願不然不要陷入二選一,反之亦然,盡可能讓對方陷入這選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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